没有购房合同不可以提取公积金。公积金的提取并不仅限于购房,只要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2、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6、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7、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9、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10、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11、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公积金提取所需条件具体如下:
1、用于购房。若想贷款买房,那么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利率低,可以为贷款用户节省不少贷款利息;若不办理贷款,那么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首付款;办理过商业贷款购房的用户,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2、用于建房,翻建或大修住房,公积金缴费人有建造自有住房,或翻修、大修自有住房需求时,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由于支付建房、翻建、大修住房费用;
3、用于租房。部分城市公积金也是可以用于租房的,每月租房支出如果超出了公积金缴费人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那么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由于支付住房租金;
4、用于治疗重大疾病。公积金缴费人的家庭成员如果不幸患重大疾病,那么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医疗费用,减轻家庭负担;
5、公积金缴费人如果离休、退休、出国定居等情况,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对于退休人员来说,一次性提取的公积金是一笔可观的养老金。
综上所述,没有购房合同不可以取的。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办理离休、退休手续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偿还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本息时。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