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税是一种付酬方式,又称版权使用费,它是指著作权人因他人使用其作品而获得的一定货币份额。从广义上说,也有人将版税视为稿酬的一种。版税还可以进一步划分为出版版税、上演版税、录制版税、复制版税和公共借阅版税等种类。其中以出版版税为主要的适用方式。版税,又称版权使用费,是知识产权的原创人或版权持有人对其他使用其知识产权的人所收取的金钱利益。使用拥有版权、特许权、著作权、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人士便可能需要付版税。一般而言,为了能够取得复制或演出作品的权利,即会支付给作品发明者或创作者款项作为版税。
版权使用费对于版权持手人而言,这是一种收入。在多数的国家,此项收入都要支付税赋的,形式是预扣所得税。
提起版税,许多人甚至包括法学圈子里的人都认为版税就是一种税收。其实这是对版税含义的大大误解。版税和国家税收完全不是一码事。那么什么是版税?版税与国家税收又是什么关系呢?
版税是一种付酬方式,具体地讲,它是指著作权人因他人使用其作品而获得的一定货币份额。从广义上说,也有人将版税视为稿酬的一种。版税还可以进一步划分为出版版税、上演版税、录制版税、复制版税和公共借阅版税等种类。其中以出版版税为主要的适用方式。出版版税的计算方法是,图书单价×图书印数或销量×版税率;戏剧、音乐、舞蹈等作品的上演版税,其计算方法是,票房总收入×版税率;录制版税的计算方法是,录制品单价×录制品发行数×版税率。版税制一般不适用于报刊发表作品的付酬方式。版税率是用于计算版税数额的百分比,其高低一般取决于作品性质、作者名望、市场需求等因素,由作者或其代理人与出版者协商确定,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适用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复制版税和公共借阅版税多见于发达国家的著作权法规中,在我国没有相关规定。
从立法层面上讲,我国目前涉及版税制度最高阶位的法规是国务院部门规章,为国家版权局所制定。主要有《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1999年4月15日发布);《录音法定许可付酬标准暂行规定》(1993年8月1日发布),由于《著作权法》(2001年10月27日修订)已把录音法定许可的范围大大缩小,该规定的适用也受到很大限制。
版税一词是个舶来品,是在20世纪初从英文单词oyalty翻译过来的。版税叫税不是税,而是征税对象,人们常常将版税与税收相混淆,其实二者无论在含义上还是计算方法上都不相同。版税纳税才是一种国家税收,即版税收入纳税。在我国《个人收入所得税法》中,稿酬所得税就包括版税纳税。
稿酬计算方法:
1、版税方式
稿酬=图书定价*发行数*版税率,其中图书定价可以用图书批发价替代;发行数可用印数或实际销售数替代,版税率一般为8%。
2、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方式
稿酬=稿费标准*字数+(稿费标准*字数)*1%*印数/1000
3、稿酬个税
起征点与税率:
我国稿酬个人所得税计税方式等同于劳务报酬的计税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1980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公布,稿酬个税起征点为800元。在近30年的时间里,我国的工资、薪金个税起征点上调了两次:2006年由800元提为1600元,2008年由1600元提到2000元。税率则从5%开始,采用九级累进制。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实际税率即为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