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律上规定罪犯会见的对象原则上是只有罪犯的近亲属和监护人,但是得到允许的话,情人关系也是可以去探监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看守所里面的未决犯是不容许律师之外的人探监的。已经判决监狱执行的罪犯是可以会见亲戚朋友的,监狱在给犯人家属办理探视证时,会征求犯人的意见,如果犯人要求给其情人一个探视名额,监狱一般会满足其要求。
法律依据:《监狱法》第四十条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宽管级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监狱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和延长会见的时间。需要会见的罪犯,在每月发信时提出会见的要求,中队干警随信寄发《会见通知书》,会见对象按照规定的日期前来监狱会见。罪犯会见的对象原则上指罪犯的近亲属和监护人。近亲属是指配偶、子女、孙子女、父母、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母、姨父母、自己及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