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 科认定工伤,之后由指定的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工伤应享受的 工伤保险 待遇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伤残津贴 、一次性 伤残 就业补助金,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终止或 解除劳动关系 时支付;3、医疗期间的 护理费 按实际需求计算,定残之后生活护理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4、住院期间的护工费可以报销。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