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4、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一、保险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保险欺诈有哪些形式
1、根据国际权威机构推测,每年约有15%-20%的财产险赔付属于保险欺诈。保险欺诈导致保险公司支付赔款,直接造成经济损失。而且,保险公司考虑到长期经营中的欺诈风险,会提高一定幅度的价格来弥补损失。那么,诚实守信的投保人购买保险时就必须支付跟过的保险费。因此,保险欺诈不仅损害保险公司利益,最终损害的还是保险消费者的利益。
2、先出险再投保。正常情况下,购买保险是为了弥补未来可能发生的某些事故造成的损失,也就是说,购买保险的时间必须早于出险时间。但部分投机取巧者在遭受损失后才后悔没有及时投保,于是想在出险后投保,通过谎报出险时间,将损失转嫁给保险公司。
3、隐瞒危险。一般说来,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了解程度强于保险公司,对保险标的是否存在危险也是心中有数。这种信息不对称往往被动机不纯的人所利用。比如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已患有严重疾病,却故意隐瞒病情投保;财产保险的标的已处于危险之中,在投保时却隐瞒实情。
4、虚构标的。就是为根本就不存在或不具有保险价值的标的投保,比如人身保险中为死人投保;财产保险中通过伪造文件、与保险业务员串通等手段为已经报废的车辆投保。
5、重复投保,一险多赔。在财产保险中,损失补偿原则是基本原则之一。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补偿经济损失,但消费者不会因为保险而获得额外利益。然而为了获得超额赔偿,有人有可能同时在多家保险公司为同一保险标的投保,保险金额明显超过标的的保险价值,并隐瞒保险标的的真实投保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