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上下班工伤认定标准是:应当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应当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应当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职工本人应当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
一、下班途中受伤认定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下班途中受伤认为工伤的情形有: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上下班途中受到事故伤害是否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途中的事故伤害不一定认定为工伤。只有在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班路线上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和火车事故,才算工伤。
合理的工作路线是指以下情况:
1、在合理的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场所和住所,经常居住的地方,单位宿舍的路线;
2、在合理的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场所和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合理路线;
3、从事日常工作生活所需的活动,是合理的时间和路线;
4、在合理的时间内,其他合理的路线。
三、下班多长时间算工伤
不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论下班多久都不算工伤。最高院在《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从事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应认定为“上下班途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不在以上规定的范围内,不论下班多久都不算工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