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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共同出资买房离婚属于谁呢

2023-12-14 来源:年旅网

婚前共同出资买房离婚时,如果双方对该房产有约定的,则按约定处理。

如果没有约定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则该房产属于产权登记一方所有。

如果房产那个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按法律规定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一、婚前房产怎么界定

判断房产是否属于婚前房产,以购房款项的资金来源为准,如果购房款项是婚前用个人财产支付的,房屋就属于婚前房产,如果购房款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就属于婚后房产。

根据我国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是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但是在婚后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个人名下的,离婚时该房产具体如何分割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法院可以判决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还没有还完的贷款属于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当根据平等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夫妻一方婚前付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怎么分

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双方还贷房产的房屋,离婚分割具体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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