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客体,即《刑法》保护的法益;
2、犯罪的客观方面,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因果关系等要素;
3、犯罪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危害行为的自然人,部分犯罪中,单位也属于犯罪主体;
4、犯罪的主观方面,即犯罪主体的主观罪过和犯罪目的等。
一、构成刑事犯罪逮捕嫌疑人的条件有哪些?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二、涉嫌犯罪的嫌疑人有哪些诉讼权?
1、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3、对于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申请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4、有权辩护。犯罪嫌疑人在接受公安机关讯问时有权为自己辩解。
5、有权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犯罪嫌疑人在接受第一讯问后或者被采取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如果被,聘请的律师还可以为其申请。但如果本案涉及国家秘密,聘请律师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
6、犯罪嫌疑人及其人、近亲属、聘请的律师对于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