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措施:1、实行代理投票制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小股东因各种原因有可能很难亲自来参加股东大会,为了不放弃自己本来就应该有的权益和对自己的利益进行维护,法律有必要赋予小股东以书面方式,并在书面委托书中载明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各自的权益,委托的具体权限,条件,要求等事项。2、对股东会表决实行累计投票制。3、对股东表决权进行限制、排除在股东大会对决议或者议案进行表决时,当某一股东与股东大会讨论的决议事项有特别的利害关系时,不论其是否有可能在表决时投赞成或者反对票,一律无效。4、少数股东的股东大会召集请求权和召集权股东大会一般由董事会负责召集,而董事会一般由控制股东操纵。风险提示: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情形:(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小股东权益的法律保护是什么
法律对小股东的权益保护如下:一、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公司会计账簿。二、股东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三、少数股东可以依法请求召开、召集以及主持股东大会。四、股东可以依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质询。五、股东为维护公司利益,可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公司提起诉讼。六、股东可以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要求退出公司。风险提示: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情形:(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怎么保护小股东权益
保护小股东合法权利的方法如下:1、中小股东可以通过单独或者联合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中小股东有权依法转让自己的股权;3、股权优先购买权,这是所有股东享有的一项特权。
小股东保护权益的方式是什么
1、完善股东的知情权,对董事、监事的质询权,强制控股股东披露其与公司的关联交易的相关信息,使小股东能对其进行监督。2、强化董事的义务与责任,规定董事不履行义务的救济措施,董事执行职务过程中故意、重大过失损害小股东权益应对小股东承担赔偿责任。3、强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责任,规定经理不履行维护小股东权益义务的救济措施。风险提示:小股东如何规避相应的风险:1、谨慎选择有限责任公司的合作股东,聘请专业律师写好股东合作协议或章程,明确约定小股东的权利及解散公司的事项;2、在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中规定公司或控股股东有按期向公司所有股东提交财务报表的义务,并明确约定每位股东的知情权行使条件及公司的配合义务;3、密切关注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定期行使股东知情权,必要时委托专业的律师、会计师查阅财务账册;4、如公司无法持续经营或出现公司章程、股东合作协议约定情形时,主动启动解散、清算程序;5、要设法掌控、保管好公司的财务账册、主要资产和重要文件,无法掌握时,及时通知公司及股东履行清算义务,移交、保管财务账册,履行作为小股东的应尽的义务。
小股东的权益该如何保护
保护小股东合法权利的方法如下:1、中小股东可以通过单独或者联合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中小股东有权依法转让自己的股权;3、股权优先购买权,这是所有股东享有的一项特权。
可以通过哪些方式保护小股东的权益
法律对小股东的权益保护如下:一、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公司会计账簿。二、股东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三、少数股东可以依法请求召开、召集以及主持股东大会。四、股东可以依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质询。五、股东为维护公司利益,可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公司提起诉讼。六、股东可以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要求退出公司。风险提示: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情形:(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