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公司以个人名义签合同并将工程款打入个人账户是无效的,违反支付结算办法。与公司签订合同时,应将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除非公司明确要求转入个人账户,但需保留相关约定证据。
法律分析
违法。以公司的名义签合同把工程款打个人账户上不可以,这种做法根本没有法律效力,并且违反了支付结算办法。和公司企业签了合同,转账时已转到公司名下的账户,若果公司明确要求转到个人账户,也可按照约定进行,只需保留相关约定证据即可。
拓展延伸
公司在签订合同时是否违反了个人账户规定的法律要求?
根据法律要求,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必须遵守个人账户规定。个人账户规定通常是针对保护个人财产安全和隐私的法律规定。如果公司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违反了个人账户规定,例如未经个人授权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或未经充分告知个人账户相关条款,那么可以认为公司违反了法律要求。这种违反可能导致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因此,如果您认为公司在签订合同时违反了个人账户规定,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以保护您的权益。重要的是要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详细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结语
违法行为!以公司名义将工程款打入个人账户,这种做法无法产生法律效力,同时也违反了支付结算办法。与公司签订合同时,转账应当直接转入公司名下账户。若公司确实要求转入个人账户,需保留相关约定证据。根据法律要求,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必须遵守个人账户规定,以保护个人财产安全和隐私。如果公司违反了个人账户规定,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如您认为公司违反了个人账户规定,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详细法律建议和指导。
法律依据
《支付结算办法》第六十七条未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持票人,可以向选择的任何一家银行机构提示付款。提示付款时,应在汇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并填明本人身份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由其本人向银行提交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银行审核无误后,将其身份证件复印件留存备查,并以持票人的姓名开立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账户,该账户只付不收,付完清户,不计付利息。转账支付的,应由原持票人向银行填制支款凭证,并由本人交验其身份证件办理支付款项。该账户的款项只能转入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存款账户,严禁转入储蓄和信用卡账户。支取现金的,银行汇票上必须有出票银行按规定填明的“现金”字样,才能办理。未填明“现金”字样,需要支取现金的,由银行按照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审查支付。持票人对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需要委托他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的,应在银行汇票背面背书栏签章,记载“委托收款”字样、被委托人姓名和背书日期以及委托人身份证件名称、号码、发证机关。被委托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也应在银行汇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记载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并同时向银行交验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