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财产不分割;二、共同财产协议处理;三、法院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判决;四、有负担能力的一方应适当帮助生活困难的精神病人。精神病人在离婚诉讼中如不能自理,应给予经济帮助,维护社会秩序。夫妻一方有精神病离婚财产怎么办?
1、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在离婚时不得分割;
2、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有协议,按照协议处理;
3、如果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精神病人生活困难的,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的帮助。
精神病人在离婚诉讼中,如果被确认为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几种情况,均属于一方生活困难法律规定的情形。在离婚时,对方应予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款项或者一定的财产,以保障精神病人在离婚后的正常生活,维护社会秩序。《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