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是否会批准逮捕,关健是要看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刑事诉讼法》第81条所规定的逮捕条件。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所规定的情形的,则检察院就会批准逮捕;否则就不会批准逮捕,可由公安机关视案件情况予以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撤销刑事立案。《刑事诉讼法》第81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随意殴打他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拦截、辱骂,情节恶劣的;(2)追逐;(2)引起他人精神失常、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6)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4)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5)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残疾人;(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