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复检通过后可以当兵,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并且通过政治审核,称应征公民。确定为“应征公民”的,自己不去服兵役的将依据法规予以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