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当兵体检前3天要保持合理膳食,忌酒,限高脂、高蛋白饮食。体检的前一晚,不能食用含糖较高及油腻的食物,以免影响检查结果。此外,当兵体检前还要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慎用镇痛药、止咳药、止泻药感冒药及含可待因、麻黄碱等成分的药品。当兵体检时抽血、肝胆胰脾B超检查完成后方能进食饮水。盆腔B超检查还需先憋尿,待膀胱充盈方可检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第一条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第二条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一)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
(二)女性:17≤BMI<24。
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