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人享有的权利有:占有权;收取权;使用权;偿还请求权;优先受偿权等。留置物的保管义务;不得擅自使用、利用留置物义务;返还留置物等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四十八条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