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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的承担责任范围是什么?

2023-10-01 来源:年旅网

股东滥用权利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有限责任仅限于认缴出资额或认购股份。公司负责债务,股东通常无需承担责任。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需承担赔偿责任。滥用公司法人地位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需连带承担责任。一人公司股东需遵守法律,保护债权人权益,个人与公司财产要区分,否则股东可能连带承担债务责任。

法律分析

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一般是承担有限责任,股东一般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是股东如果滥用权利,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则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通常情况,股东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务由公司的财产对外承担责任,与股东无关。

1.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2.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人公司具有设立条件低,简便快捷,无需要公开经营状况等优点,因此,很多人在设立一人公司后不但没有风险意识,反而将公司当作实现其个人财富的工具。殊不知,当公司人格和股东人格混同时,不仅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权利,而且还很容易使得一人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为防止一人股东独断专行,滥用公司法人人格,我国现行法律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严格规定,同时,还从举证责任倒置角度出发敦促一人公司的股东遵守公司法相关规定,若一人股东不能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相独立时,法律推定一人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一人公司人格被否认,一人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在此提醒:在商业活动中,股东要尊重公司的独立人格,建立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审计制度,坚持进行年度审计、制作会计报表,不得将公司作为股东的“小金库”,公司和股东的财产要进行显著区分,即使股东以其个人账户接收公司财产也必须计入公司账册,否则公私财产混同,股东可能存在为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

结语

股东在公司中享有有限责任,仅对认缴出资额或认购股份承担责任。然而,如果股东滥用权利,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将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一人公司的设立条件低,但股东应遵守法律规定,不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股东应承担赔偿责任。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则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为避免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我国法律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严格规定,若不能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相独立,一人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股东应尊重公司独立人格,建立独立财务管理和审计制度,确保公司和个人财产区分明确,避免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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