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与欠条作为债权凭证,都能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两者在法律上的区别也是显而易见的,即借条能够证明欠款事实的存在,欠条却不一定因借款而形成,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慎重查明欠条形成的原因。因借款关系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最好是用借条的形式固定证据。因为借条的法律证明力大于欠条,如发生诉讼,借条持有人只需向法院说明借款发生的事实经过即可。而欠条的法律证明力小于借条,当事人持欠条向法院起诉的,除了需向法院说明欠条形成的事实之外,如果如果欠款人提出抗辩,则持欠条人还需继续向法院进一步举证说明欠条形成的事实。
一、欠条借条的区别在哪里
欠条借条的区别如下:
第一、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第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
二、欠条与借条区别是什么
欠条与借条主要有四点区别:
1、两者关系不一样,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
2、形成关系不一样,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
3、人民法院进行审查时,所用到的法律也会不同;
4、二者的诉讼时效起始时间不同。需要注意的是,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