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和补助金不可以同时领取。
失业保险金就是属于常规的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最长不超过24个月,而失业补助金是疫情防控期间,国家新出台的一项临时性、阶段性举措,针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一种扩大化补助。
失业保险金和补助金有以下区别:
1、领取条件不同,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失业保险缴满一年,本人不是意愿中断就业,而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是本人只要中断就业就能领取,主动辞职、失业保险金未缴满一年也能领取;
2、领取标准不同,失业保险金是缴费期限越长领取时间越长,领取额度越高,最长可以领取24个月,而失业补助金领取额度要比失业保险金低,最长只能领6个月;
3、享受的待遇不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能享受职工医保的待遇、生育补助费、失业人员创业补贴、取暖补贴等,而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就不能享受这些待遇。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的待遇如下:
1、领取失业保险金;
2、如果患病或生育,到指定的医院就诊,可以按规定申请70%的医疗费补贴;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能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
5、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可以申领3个月的生育补助金,标准与其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相同;
6、免费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