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在离婚后不一定该退还。离婚后女方退还彩礼的情况只有两种: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女方确未与男方在一起共同生活;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离婚后男方生活上出现困难。所以只要当事人之间没有出现上述情况,彩礼在离婚后女方不一定要退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