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7天到10天的工作日的时间内就可以完全发放了。
1、抚恤金发放时间,一般情况下,7天到10天的工作日的时间内就可以完全发放了,当然这样的一种抚恤金的发放的话,它必须要相关人员具有一定的条件,比如说退休的人员审批的工作是由工资系统来进行一些审批的。
2、退休公务员死亡抚恤金的审批工作是由本单位人事科工作人员在工资系统里打出相关表格交给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审批,审批很快的,盖个章就行,只是人事科工作人员要带上死亡人员的火化证或者死亡证明,审批通过后把表格交给本单位财务,财务会把抚恤金打到死亡人员的工资卡上。
抚恤金领取流程具体如下:
1、如果职工有工作单位的,由其直系亲属携带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材料到单位去办理,再由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抚恤金; 2、如果职工没有单位的,则其直系亲属可直接携带上述材料前往社保局办理,经审查属实后会发给抚恤金。 领取抚恤金应提交的材料如下:
1、领取人(持证遗属)应提交通知书、养老金项目审核表、户口簿、身份证、私章;
2、委托他人领取的,代理人应当出具书面委托书、委托人户口簿、身份证、私章、通知书、抚恤金项目审核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