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死亡工人和工地方属劳动关系,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且在四十八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按照工伤处理。
而事实是,死亡工人在休息期间突发疾病死亡,不能按照工伤处理。
如果死亡工人亲属通过法律途径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且单位没有给予交纳社保,则可以要求工地赔偿医疗保险应报销部分的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第一款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