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不可以作为首付。虽然住房公积金可以说是最主要的作用就是用于购房的,但是有不少购房者还是对公积金存在着一些误区,比如,公积金不少购房者还以为公积金贷款可以付首付,实际上,这是大错特错的。因为只有你先交了首付款,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因此,公积金贷款是不能付首付的。
根据我国公积金提取的相关规定,其中一条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但是这些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虽然可以用来买房,却不能直接用于支付购房首付。购房行为发生后才可以提取公积金,这是公积金的使用原则,至少大部分城市都是这么规定,当然也有例外,下文中将进行详细讲解。
一.很多城市都规定,公积金不能提取出来用作贷款买房的首付款。比如上海,都会要求首付款必须是自有资金,也就是说首付款必须由购房者支付,想要以其他理由骗提公积金这是不可取的。
二.部分城市可用公积金做首付款。
但并不是所有的城市都有这样的规定,各城市都在要求用自有资金支付首付的时候,吉林省却反其道而行之,放宽了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关于放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促进住房消费的意见》中提出,允许缴存职工及配偶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
三.政策性住房可使用公积金做首付款。
一般情况下,如果购房者购买的是济适用住房、廉租房、集资合作建房等政策性住房,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个人储蓄账户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
四.购买二手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的资料: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五.职工因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有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