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查询(仅部份城市支技该功能,未开通城市请选择其它查询方式)
1、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2、查询个人账户需对应社保所在城市加上对应的城市区号查询,例如广州020-12333,深圳0755-12333;
3、拨通后,注意语音提示按语音提示操作即可。
网上查询:
1、登录社保查询网;
2、进入社保查询网后,在网站栏目导航栏可选择对应的社保查询信息,在此先选择【社保卡查询余额】;
3、找到对应的省市,例如广东省广州市;
4、输入社保帐号及密码,填写验证码即可查询个人账户信息;
5、因操作不当查询不到可在查询城市下方找到对应的城市社保局信息帮助查询或办理其他业务,例如电话,地址及办事指南。
一、社保转移流程是怎样的
1、先在转出地社保中心开具“社保缴费凭证”;
2、后在转入地办理社保开户并缴纳社保;
3、再在转入地填写:“社保转移申请”;最后将凭证和申请一并交到转入地社保中心审核。如果没有问题。估计在1-3月内将你的社保从转到转入地。
经办流程:到转出地社保局索取《缴费凭证》→向新就业地社保局出示《缴费凭证》并提交转移申请→转入地社保局审核同意→向转出地社保局寄发同意接收《联系函》→转出地社保局办理寄送《转移信息表》→转入地社保局核实基金到账情况(区内转移不转基金)→录入转移信息→办结通知。
二、社保转移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到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暂停手续,并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出具《参保凭证》;
由本人或用人单位携带《参保凭证》、转移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前缴费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
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受理申请后,对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与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后续业务;
参保人员前往当前缴费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出业务,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转移申请;
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接到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及身份证复印件后,为其出具《参保凭证》;
参保人员将《参保凭证》送到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转入申请后,将与本市社会保险管理分局联系办理转移后续业务。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社会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