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约定了借款利息 借条上没写明 但有证人 能要求支付约定的利息吗
不可以要求。口头约定虽有证人,对方不认可,法院不予支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另外,借款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规定: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规定: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以上就是对口头约定了借款利息 借条上没写明 但有证人 能要求支付约定的利息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