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无房证如何赔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无房产证的违法建筑在征收拆迁时无法获得经济补偿。房屋拆迁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产权置换和结合型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专业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估价;产权置换可按价值或面积标准进行;结合型补偿则同时提供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市、县级政府应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法建筑进行处理。
法律分析
一、拆迁无房证如何赔偿
无房产证的房屋如果是违法建筑,征收拆迁该房屋时,房屋所有人不能取得经济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二、房屋拆迁补偿方式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
(二)、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三)、结合型补偿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结语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拆迁无房证的房屋需要根据不同补偿方式进行赔偿。一种是通过货币补偿,即由专业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估价,给予补偿金额;另一种是产权置换,根据评估方法的不同,可以采取价值标准或面积标准进行置换。此外,也可以采取结合型补偿方式,既给予货币补偿,又进行产权置换。市、县级政府应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法建筑依法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