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未支付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支付劳动报酬、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不支付加班费或未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限期支付,并要求支付赔偿金。
法律分析
公司不给加班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拓展延伸
加班费被拖欠,应对策略与维权途径
当加班费被拖欠时,您可以采取以下策略与维权途径。首先,与公司沟通并了解情况,确认是否存在误解或错误。如果公司拒绝支付,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加班记录、工资单等,并咨询劳动法律专业人士,了解自己的权益。其次,尝试通过调解、协商或调解机构解决争议。如果这些方法无效,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机构投诉或申请仲裁。在维权过程中,保留所有书面通信和证据,并确保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请注意,具体策略应根据地区的法律和规定而定,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指导。
结语
合理维权,维护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司不支付加班费等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坚持法律客观,依法维权,确保自身权益。在维权过程中,建议与公司进行沟通,收集相关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维权策略。维权途径多样,但请确保遵守法律程序,保留书面通信和证据。维权是一项持久的努力,希望您能够成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