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工作时间外加班却没有拿到加班费,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在提出维权主张时,要注意收集加班证据。如果拿不到加班费,劳动者可以通过两种途径维权:
第一,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由其进行查处。
第二,因支付加班工资发生争议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加点费用及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金。
依法的维权时,劳动者一定要注意收集加班证据,例如考勤卡、单位就餐记录等。如果申请劳动仲裁,要注意千万不能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此外,针对个别单位为加班的职工发“红包”,并且把“红包”视作职工的加班工资的现象,“红包”是单位对员工一年工作表现的肯定和褒奖,类似于年终奖,但并不能代替工作时间外的加班工资。如果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可准备好加班记录、劳动合同、书面材料等,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
综合上面所说的,国家法定假日是属于劳动者的休息日,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加班的话,那么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就是正常工资的三倍,单位需要按法律的规定来进行计算,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不同的情形做不同的处理。
一、疫情期间星期六算加班吗
一般星期六也在工作的话就算加班,加班费的计算依据如下: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不能以疫情为由就随意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这无论是在疫情期间还是平时的工作过程中都是不允许存在的。而且,除了一些必要的工作岗位之外,像其他的用人单位,在疫情期间也没有权利强制安排职工加班。
不发加班工资怎么办:
1、首先劳动者应先固定证据,收集好自己确实出勤上班活在家上班的证据,如工作记录、打卡考勤记录、公司通知等等
2、向劳动局和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
3、投诉未果的情况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国家有关部门及时的出台了疫情期间劳动关系方面的一些规定,但并未规定疫情期间的加班费就要高于平时的加班费。而且公司如果明确规定疫情过后可以安排补休的,除了法定节假日之外,其他时间段内安排过补休的就可以不付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