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提出书面申请
首先是由需要民政救助的人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需写明缘由(天灾或人祸)造成生活困难。
2、村委会审批
提出书面申请后,交由所在村委会进行审批,村委会填写审批表并在书面申请和审批表上签字盖章。
3、乡镇审批
村委会审批通过后,交由乡镇民政部门签字审批并盖章。
4、县民政局审批
乡镇审批通过后,由乡镇交由县民政局审批。
5、复印证件
民政救助需要复印申请人的身份证以及社保卡(复印在同一张纸上),与审批表一同上报。
6、发放款项
县民政局审批通过后,即可发放民政救助金,直接发放到申请人社保卡上。
法律依据:
《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第三条 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统筹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特困人员认定及救助供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