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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缝章用公章还是合同章?

2023-10-01 来源:年旅网

律师解析:

如果治安处罚跟工作没有联系,一般不会给与纪律处分;跟工作有联系的,按照《公务员法》上的规定给与纪律处分。比如公务员的散布非法言论,既违反《公务员法》,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与治安拘留的同时,单位会依据公务员法给与纪律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 这种情况不实用《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一事不再罚原则”。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指针对行政相对人的一个违法行为,不能给予多次的处罚,这里所指的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与纪律处分不能等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三)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四)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五)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对批评、申诉、控告、检举进行压制或者打击报复;

(七)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八)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九)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十)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一)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二)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三)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十四)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十五)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

(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十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十八)违纪违法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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