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结婚证却要求离婚,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开具婚姻关系证明,并将其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另外,夫妻也可以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如果结婚证或离婚证遗失或损毁,当事人可以凭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会核实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并在确认属实后,为当事人重新发放结婚证或离婚证。
法律分析
如果起诉要求离婚,但又确实没有结婚证,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开具婚姻关系证明,将该证明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或者夫妻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拓展延伸
处理无结婚证的情况下如何进行离婚诉讼?
在处理无结婚证的情况下进行离婚诉讼时,需要采取一些特定的步骤。首先,要收集尽可能多的证据来证明婚姻的存在,比如共同生活的证据、银行账户、财产共有等。其次,可以尝试通过其他方式证明婚姻的有效性,比如证人证词、共同朋友的证明等。如果这些方法都无法确证婚姻的存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专家的帮助,他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供解决方案。无论如何,处理无结婚证的情况下的离婚诉讼需要谨慎处理,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在处理无结婚证的离婚诉讼中,需要采取特定步骤。收集尽可能多的证据证明婚姻存在,如共同生活、财产共有等。尝试其他方式证明婚姻有效性,如证人证词、共同朋友证明。如无法确证婚姻存在,可咨询法律专家,寻求解决方案。处理无结婚证的离婚诉讼需谨慎,确保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