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没有登记结婚,若不是被承认的事实婚姻,则不需要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属于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一、未婚同居期间的债权债务应该如何处理
未婚同居期间的债权、债务的处理:同居期间男女双方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外,视为按份共有。
二、共有人应有份额可以转让吗是否有例外情况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合伙买房能写两个名字吗?
合伙买房能写两个人的名字,此时的房产属于两人共有。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的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二百九十八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三百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