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可以提起代表诉讼的情形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是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股东代表诉讼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一、什么是关于企业监事的法律责任
企业监事的法律责任:
1、检查公司的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管提出罢免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建议。
3、当董事、高管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且必要时对其提起诉讼。
4、提议临时召开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可以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企业监事的法律责任
企业监事的法律责任:
1、检查公司财务。检查公司财务,主要是审核、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财务会计资料;
2、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提出罢免建议;
3、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提议召开及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8、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相关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三、公司监事会的职权范围
《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司监事会职权范围: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8.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
9.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