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孤儿院领养孩子需要的条件如下:
1、收养人没有子女,无论是养子还是继子;
2、有抚养的条件,在经济、教育等方面有能力;
3、没有患上医学上不应收养的疾病;
4、收养人要满三十周岁,如果是夫妻双方想要领养孩子,需要双方之间都满三十周岁。
收养人申请收养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
1、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并加盖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公章的本人年龄、婚姻、有无子女、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