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下,离婚可以考虑的因素包括: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恶习不改、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破裂的情形。此外,当一方被宣告失踪或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也应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7.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离婚诉讼中的离婚条件和法律要求
离婚诉讼中的离婚条件和法律要求是指在进行离婚诉讼时,双方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离婚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关系;双方已分居一段时间且无和好可能;存在重大婚姻违约行为等。法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双方需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离婚请求;根据当地法律程序,可能需要进行调解或者参加庭审;如有子女,需考虑子女的抚养权、探视权等问题。在离婚诉讼中,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准许离婚。请注意,具体的离婚条件和法律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法律专业人士获取准确信息。
结语
离婚诉讼中的离婚条件和法律要求是指在进行离婚诉讼时,双方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离婚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关系;双方已分居一段时间且无和好可能;存在重大婚姻违约行为等。法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双方需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离婚请求;根据当地法律程序,可能需要进行调解或者参加庭审;如有子女,需考虑子女的抚养权、探视权等问题。在离婚诉讼中,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准许离婚。请注意,具体的离婚条件和法律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法律专业人士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