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只要是在择业期(国家规定为2年,部分地区3年)内,你的档案、党团关系等依然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都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