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商标侵权的确定标准有哪些?

2023-10-06 来源:年旅网

没有明确规定,要看具体情况,相同或相近似的认定按照如下方式认定:

(1)如果两者的形状、图案、色彩等主要设计部分(要部)相同,则应当认为两者是相同的外观设计;

(2)如果构成要素的主要设计部分(要部)相同或者相近近似,次要部分不相同,则应当认为是相近似的外观设计;

(3)如果两者的主要设计部分或者要部或者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则应当认为是不相同的或者是不相近似的外观设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民法典怎么界定商标侵权

一切侵害他人注册商标权益的行为,都是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商标的侵权行为有哪些

商标的侵权行为有:1、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等。

商标侵权有哪些表现形式,商标侵权形式有哪些

商标侵权的表现形式有: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5.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商标权侵权行为有哪些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侵权商标侵权诉讼标准有哪些

侵犯商标权有下列情形的应当立案追诉:

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二、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3.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2.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该内容由 谷祥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