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的计征按照营业收入*税率所以收入(也就是营业额)=税额/税率=30000/15%=200000。补税,即“追税”,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漏缴或少缴税款而令其补缴税款的行为。补税的范围包括:(l)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放行后,海关因归类、估价或其它原因,发现少征税款或者漏征税款的;2)特定减免税和保税等货物免税放行后,内销或者转让出售的;(3)企业或个人违规、走私的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经海关查获须予补征税款的。每月缴税2000元,则工资为一万五千四百元。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至5000元。计算方法是: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月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多元,其月收入大于13875,小于18875元;准确计算公式为:月收入=(个税金额+375)/20%+2000,此公式仅适用个人所得税大于625元而小于3625元。应纳税款=(月收入-扣除费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月收入=(扣除费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款)/税率=(1600*20%+375+2000)/20%=13475元。征税内容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