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要想在纠纷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需要及时收集各种证据,证明自己在医疗行为中没有过错。患者虽然有损害事实,但如果有以下情形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等。
一、如何举证医疗纠纷案件
对医疗纠纷诉讼中的主张,有以下举证方式:由医疗机构就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不存在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提供证据。但患者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就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进行举证。
二、医生故意隐瞒病情该有什么责任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构成医疗事故的条件是什么
构成医疗事故的条件如下: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
3、医疗事故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有人身伤害后果。
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疗事故的构成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