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丢失需本人亲自去补办,但可委托他人。需户口簿、身份证向原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确认属实则补发结婚证。委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写明委托事由。若档案找不到,需提供证据证明婚姻关系,经审查确认可补领结婚证。
法律分析
结婚证丢了需要补办,通常需要本人亲自前往,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委托他人去办理。当事人可以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将核实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确认真实性后应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如果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但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则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时,应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详细说明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婚姻登记时间和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同时提交自己的身份证件。 如果当事人的结婚登记档案找不到,当事人应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婚姻登记机关将进行严格审查,确认当事人存在婚姻关系后,可以为其补领结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