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 纠纷适用专属 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 加工承揽合同 ,以加工行为地为 合同履行 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如前所述, 建设工程合同 属于特殊的承揽合同。承揽合同的“加工行为”,在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 中体现为施工行为。承揽合同中的“加工行为所在地”,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表现为建设工程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