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司法鉴定为赔偿依据,酌情要求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具体索赔流程如下:
1、如果车辆造成受损,可在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后,让侵权人联系保险公司,去保险公司定损中心定损,然后去指定的维修点修车,让交警叫侵权人过来付钱或垫付以后拿着发票找侵权人或者让交警找侵权人给予报销;
2、对于除事故以外的赔偿事宜,双方可以先协商解决,必要时双方还可以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交警部门提出调解申请;
3、协商未果的,可在收集好相关费用单据后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车辆投保的,还可以将其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需注意:一般情况下,事故现场调查完毕后,侵权人都是可以离开的,不用担心以后会找不到人,交警那边都是有记录的;要是担心自己联系不到,可以要求交警部门出面帮忙联系。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种:
1、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具体赔偿项目的计算方法请点击参考报告页;
2、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其中对于直接损失的,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间接损失的,只要权利人有合理、充分的证据证明其由于此次事故导致了间接的财产损失,赔偿义务人就应当赔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