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物业管理费是全额收取,理由如下:
1、一般情况下,装修期间发生的装修管理费,应该入装修费科目。虽然装修公司的装修费未入账,但不妨碍装修管理费的入账。开了发票的就计入到管理费装修费里面就可以了。装修费没开的话,那部分就不能入账。《物业管理条例》没有规定可以收取这项费用,因此这项收费没有法律依据。但物业公司可以收取一定数额的装修保证金,业主装修后如无违规装修现象,应如数退还。
2、根据相关规定:业主或使用人的空置房,经物管企业与使用人双方认定水、电、气表起止数均未走动的,业主或使用人应交纳50%的物业服务费。在装修期间,三表已动,不属于空置房的范围。所以应交纳全额物业服务费。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