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的备案材料如下:
1.物业区域基本情况(四界、门牌、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幢数、总户数、开发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入住时间、入住率)。
2.业主或建设单位向区局递交第一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的请示。
3.第一届业主大会筹备组向区局递交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报告。
4.第一届业主筹备组人员情况介绍(公示内容、报名表及公示照片)。筹备组筹备业主大会的会议记录。
5.制定的业主大会管理规约(草案)、议事规则(草案)、选举办法。(公示内容及公示照片)。
6.业主大会联络员的产生情况(报名公示、半数以上业主签字同意选票、选举结果、公示内容及照片)。
7.物业区域内业主清册及汇总表。
一、如何解聘物业公司
依照现行法律,必须成立业主大会和业委会,通过过半数表决解除《物业服务合同》才能做到,合法的接触委托关系。首次业主大会的召开和选举,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因此,您可以找所在地居委会。先成立业主大会,让后再发起解除合同的提案,通过表决即可生效,解聘现有物业公司。
(一)召开业主大会,解聘现有物业;
(二)制作物业招标书;
(三)选聘业主代表和物业行业专家组成物业招标小组;
(四)发布招标信息,或者对有意向的物业公司进行邀标;
(五)评标,选出中标物业公司;
(六)公示招标、评标过程,公示中标物业公司的服务承诺、服务收费标准等;
(七)召开业主大会,对中标物业进行投票表决。通过表决,进入第八项;未通过表决,从第五项重新评标;
(八)新物业和老物业进行财产、资料、业主档案、设备设施的交接;
(九)新物业进场,老物业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