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只有使用权的房子拆了,是没有补偿的。因为法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所以,房屋拆迁是由征收人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安置,而被征收人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只有使用权的第三方不直接与征收人产生法律主体关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