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然灾害赔偿没有固定的标准,经过灾情的报告、评估和核定程序后,在灾民基本生活经费发生困难时政府会给予专项补助。
一、什么是专项补助
专项补助,也称专案拨款,是指不包括在地方正常支出的范围内,由中央根据特定用途拨给地方的专项资金。例如地方的特大自然灾害教济由中央拨专款补助,此类支出地方政府只能按中央政府确定的支出用途安排,不能挪作他用。
二、专项补助的形式
1、无限额配套补助
无限额配套补助是指中央或上级政府对指定支出项目的资金补助,是按受援地政府以自有资金在该项目上支出数的一定比例来安排的,地方政府在规定项目上的支出数越大,中央或上级政府相应的补助额就越多,没有上限。
无限额配套补助实际上是对受补地方提供特定公共商品的成本补贴,它一方面增加了受援地政府的可利用资金,另一方面影响受援地公共商品的供给行为和供给结构。
2、有限额配套补助
有限额配套补助是指中央或上级政府规定了对指定的支出项目补助的最高数额,在此数额内,按受援地政府在规定项目上实际支出数的一定比例进行配套补助,超过这一数额,则不再增加拨款。
这种补助方法既可以诱导受援地的公共供给行为,也能防止无限额配套补助中容易出现的地方供给行为扭曲和加重补助主体财政负担的现象,因而为许多国家所采用。
3、非配套补助
非配套补助是指中央或上级政府对规定支出项目提供固定数额的资金补助,由受援地政府作具体的支出安排,不要求受援地政府在该项目上提供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