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货币出资应该要注意的事项有以下几点:
1、货币出资是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2、以货币出资的,股东应当按时将货币出资一次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出资到位的时间应以出资货币款汇入公司账户的时间为准。
3、股东出资的货币应当是其自有的资金或享有法人财产权的资金,国有企业出资的货币应当是享有支配权的企业资金、利润留成资金和税后留利,不得用应上缴国家财政的收入以及国家划拨并指定用途的专款、银行贷款入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用什么财产出资最有效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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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方式与有限责任公司基本一致,即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出资方式,也必须遵守这一规定。
发起人出资的种类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在这里,货币既可以是人民币,也可以是可以自由兑换的其他国家的货币,如美元、英镑等。实物是指本身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财产,如房屋、机器、设备、材料等。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知识产权主要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土地使用权是指对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使用的权利。除此之外,其他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日产,如股权、债权等,也属于发起人出资种类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