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入庭,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诉讼参与人应该遵守下列纪律:
①、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
②、不得吸烟、随地吐痰;
③、不得中途退庭;
④、发言、陈述、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并站立;
⑤、请所有到庭人员将随身携带的BP机、手机关闭。
2、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①未经许可,不得记录、录音、录像和摄影;
②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③不得发言、提问、吸烟和随地吐痰;
④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⑤未成年人、精神病人、醉酒的人及其他不宜旁听的人不得旁听。旁听人员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闭庭后用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
3、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胶卷、录音带、摄影器材和无线通讯工具;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
4、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如果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我们在日常的经济生活中,难免是会遇到经济纠纷的情况的,此时我们应当注意相关的民事诉讼的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意在必要的时候维护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