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给第三人的;
2.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在原租赁期限内,继受房屋的租赁权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二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