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生医疗事故后,经认定属于医疗机构过错造成的,就可以追究医疗责任。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