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都直行事故报警解决。
两车直行相撞的责任认定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相对方向直行相撞,另一种是相交方向直行相撞。相对方向直行相撞的责任认定看谁跨越或压到了中间的实线,跨越或压到实线的车辆全责。如果是在没有中间标线的道路上相撞,那么可根据车辆行驶的位置,哪一台离道路右侧远,那么就由它来承担事故的全责。若在路口两车直行相撞,根据车辆通行法则,右边直行车辆有优先通过权,就是说右侧直行的车辆无责,而左侧的车辆负全责。
两车相撞后的处理流程具体如下:
1、相撞后将车子熄火,将三角警示标志按照规定距离摆放到车后,若有伤员应该第一时间拨打急救电话;
2、将事故现场拍照作为证据,特别是碰撞受损的部位;
3、拍照完成后将车辆挪动到路边,不得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
4、报警处理,等待交警过来定责,再拨打保险公司电话,若双方协商好也可以私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
1、行为责任原则: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认定是确定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程度的技术认定,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应实事求是地表述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的程度,不须考虑法律责任问题;
2、因果关系原则: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认定哪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关于那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行为才起作用。
综上所述,由交警队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根据认定的结果确定各方的责任及赔偿数额。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四十五条
接到协查通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布置堵截或者排查。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嫌疑车辆的,应当予以扣留,依法传唤交通肇事逃逸人或者与协查通报相符的嫌疑人,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前往办理移交。